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“宠物热”不断升温,市区养犬的家庭和犬只数量猛增,2006年全市已有各类犬只28.75万。尽管养犬给不少人带来了生活乐趣和心灵的慰藉,但由此引发了吠声扰民、随地便溺、吓人咬人伤人乃至夺人性命的狂犬病等问题。同时由于犬类管理未落到实处,市区犬类繁殖、销售、诊疗等活动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。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,成为我市的一大公害,群众反映十分强烈。消除狗患,应该成为创建文明城市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。
我会从去年起深入基层社区,多次召开座谈会,同时通过网络征集民意。在认真听取市民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,提出如下建议:
(一)建立机制,实行科学管狗。建议建立长效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机制。集中整治,即对市区犬只进行一次全面清理,摸清情况。未登记犬只要限期登记,逾期统一予以清理。重点解决限养区内饲养大型犬、烈性犬,一户多犬,养犬不登记,不按规定养犬,犬只伤人等问题,同时处罚一批严重扰民的犬的主人。长期而言,要在公安部门内增设专门办公室管理犬只,并设立市民举报电话。该办公室主要承担市区犬只登记、管理,查处违规养犬者,加强对遗弃犬、无主犬、狂犬的处理,会同有关部门整治宠物市场、查处非法宠物医院等职责。具体操作过程中,可以借鉴其他城市在犬类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,运用现代化手段,如为犬只植入“电子身份证”、统一使用防伪犬带等,实施对犬只的监管。
(二)进一步增加有关管理规定的科学性。建议从如下方面修改现行《规定》:1、要提高养犬准入门槛,除对导盲犬等特殊犬种放宽限养条件外,对其他的犬只要提高养犬者的成本,如提高管理服务费、家庭养犬应事先征得3户以上邻居的同意等。2、适当放宽犬只的活动区域但增加犬只外出的限制条件:如将禁入改为限时禁入某些公共场所,并在公园等地开辟遛狗区、宠物公厕;在犬外出时,除规定须拴犬链、挂犬牌免疫牌、由成人牵领外,还应增加须戴嘴套、牵领人须随带清洁工具等条款。3、增加违规处罚的力度和可操作性,使其更具有约束力和震慑力。4、增加不得虐待、遗弃犬的条款。5、增加农村地区养犬及免疫的相关规章,便于城乡统筹进行管理。6、制定地方性的《狂犬病防治工作规定》。
(三)倡导文明养犬。要通过有关媒体等渠道,加强对养犬人的宣传教育,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,在养犬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,不打扰和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。同时要鼓励开办宠物学校、举办宠物沙龙等,通过多种渠道向犬主人传授养犬应该具备的基本知识、狂犬病防治知识,辅导犬主人驯养犬的良好卫生习惯。
(本文系我会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全会上的集体提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