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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中医药优势,缓解农民看病难、看病贵问题(0702) 
 
2007-07-26
 
 
 
   近年来,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问题比较突出,尤其在广大农村,这一问题更为严重,有80%的农村居民缺乏基本的医疗保障。“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”现象较为普遍。解决农民医疗问题,建立一个可覆盖我市全体农民的医疗保障体系,为广大农民群众所热切期盼。今年3月21日,国家16部委联合发布的《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》(以下简称“《纲要》”)明确指出,解决我国广大民众“看病难,看病贵”的问题,需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医疗保健作用。统计数据也表明,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,中医医院和西医医院的医疗费用,平均每人次中医药费用远远低于西医药费用,特别是在县级以下的医疗单位差别更为明显。因此,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,在农村充分应用以“简、便、验、廉”为特点的中医药,降低医疗成本,对缓解农民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问题将能起到积极的作用。农工党宁波市委会为此从去年起,对我市中医药应用情况、中医药为农民服务情况进行了调研。
   一、现状
  (一)我市中医药发展现状
   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,我市在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》和《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》的基础上,开展了各项工作。2002年,制定了《宁波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(2003-2010年)》,制订完善了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,在中医重点学科(专科)建设、中医人才培养、中医及中西医结合科研、农村中医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。目前,全市共有中医药从业人员近2000名,中医医院8所,中医实际床位1092张,2006年门急诊量263.75万人次,收治住院病人2.53万人次。85%以上的医院(中心卫生院)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了中医科。宁波市中医院2006年门急诊量在市级医院中位列第四,医院业务收入超过1.4亿元。
从中药方面看,国家一直致力于开发新的药用资源,《中国药典》、《卫生部药品标准》近年来都新增了不少中药材品。各省根据资源和用药习惯,结合现代科技,不断开发新药源。但实际使用方面,近几年中药在医疗中的比重较低,徘徊在5%上下,即使在中医医院,中药饮片也仅占百分之十几,如余姚中医院2006年中药饮片占业务量的17.8%。
   (二)农民对中医药的需求
   为了解农民对中医药的看法,调研组在北仑、余姚两地农村发放问卷表1000份,回收814份,回收率81.4%。有关数据 (略)。
由此可见,国家中西医并重的原则与人们健康保健的要求和观念是吻合的,农民对中医药与西医药的需要几乎是一致的,中医药在现代医学背景下仍有很大的社会需求,在有些方面甚至超过西医药。现在的问题不是农民不需要中医药,而是中医药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民的要求。
    二、农村中医药应用、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
   (一)中医药扶持发展政策落实不尽到位
    有关数字可以说明一些问题:各县(市)、区的中医执业(助理)医师数为1300多名,占22000多名卫生技术人员的6%左右;各县(市)、区的17000多张实际开放床位中,中医床位仅千余张,不到6%;2004至2006年,市卫生经费和卫生事业费每年分别都在4亿左右,而中医事业费每年1千多万,占卫生经费的3%-4%;余姚市2006年卫生事业费7450万元,中医事业费319万元;县级医疗机构中,中医院发展明显滞后于综合医院,以同时具有人民医院和中医院的6个县(市)、区看,人民医院的建筑面积、业务用房、卫技人员数量、床位和固定产值都达到中医院的3-5倍。此外,从市、县至乡镇,都未设独立处(室)负责中医药方面事务;新型农村合作医疗(以下简称“新农合”)的报销规定存在排斥中医药的现象,如慈溪、宁海等地,中医院门诊病人不能在“新农合”报销,有的规定在中医院住院的起报金额高于乡镇卫生院等。
    中药方面,去年全市共有经营性药店2562家,其中含中药饮片配方的仅376家,占14.7%。特别在镇海、江北、海曙和江东区,分别为4%、4.1%、6.2%,6.6%。其它县(市)、区中,最高的宁海达到76.7%,次之为象山的39.4%。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越是偏远地带和农村对中医药的需求越大。
   (二)基层农村缺乏合格的中医药人员
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就拥有相当全面的医疗保障体系,超过80%的人口享有基本医疗保健;人均寿命从1949年以前的不到40岁,提高到70年代末的近70岁;婴儿死亡率从195‰降到41‰。专家分析,当年遍布农村、基本采用中医药的赤脚医生体系功不可没。但近年来,农村中医药人员出现了青黄不接的严重局面,多数乡村医生没有正规学历,缺乏系统的医学知识,简单的化验单子都开不好、看不明白,更谈不上拥有正规中医执业资格。农村很少有真正能开中医处方的医生,绝大部分只能为病人抄方或开中成药,由此引起的医疗事故并不少见。鉴于当前农村实际,尽管这样的医疗队伍确实在为人们的健康保健提供帮助,但离农民对中医药的需要有很大差距,潜在的风险也不言而喻:漏诊、误诊发生概率极大。此外,一些农村存在所谓“有名”的中医诊所非法行医的问题,损害了人们的健康和中医药的形象,影响了中医药的健康发展。
   (三)低价、低收费对中医药发展的影响
    中医药具有价格低廉的特点,这既是中医药存在和发展的优势,也影响了中医药的健康发展。低价,为病人节省了费用,但在医疗补偿机制没有到位的情况下,低价优势成了中医药缺乏利润的经济劣势,影响了中医药的发展和中医药队伍的建设。据统计,目前不含财政补助在内,全省中医院的亏损面超过70%,如包括财政补贴,仍在40%以上。如余姚市中医院2006年在包括300多万元财政补贴的情况下仍亏损85万元。
    从中药看,尽管国家对中药价格实行自主定价政策,毛利可超20%,但多数常用中药原价很低,总利润就较低。中医医疗费方面,有关部门曾对全国66家中医院的54个中医服务项目进行成本与价值比较,其中近四分之三项目亏本。最常用的中药熏药治疗、骨折手法整复术、普通针刺、灸法、拔罐疗法等,盈利为负。如中医针灸仅几元或十几元钱,而西医的局部封闭需100多元;中医正骨治疗,病人痛苦少,但因价钱太低,现已很少采用,而改用费用高、创伤大的西医手术治疗。中医医疗费不仅价格低,收费项目也少,现行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共3900多项,涉及中医的97项,不到3%。由于中医药收费过低,从经济效益考虑,中医药人员开西药的现象比较普遍,许多中医院不再姓“中”。
   (四)自身的缺陷制约了中医药的发展
    中医药本身有一定的缺陷。如对中医药理论的基础性研究和应用不足,难以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来说明中医药作用的本质、机理和药性理论等丰富内涵;中医药没有及时跟上疾病谱的变化;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足,对中医临床各科常见病、多发病的诊断标准、临床治疗指南、诊疗技术操作规范、疗效评价标准以及重要治疗标准等规范方面不足。
中医药的现代科学基础薄弱。根据西医学的相关体系,对药物的作用要明确其分子结构、作用靶器官、作用机理等,凡能所及必细定之,并且需要通过循证医学、药学的验证。目前在学术上,有人以西医标准来衡量中医药,得出“中医不科学”的结论,对中医药的发展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不良影响。
    中医药产业缺乏优质高效的产品,研发和创新能力薄弱;中药生产、制备和使用上存在不足。的很多化学成分结构和含量还不清楚,很难完全用终端控制的方法保证药品质量;药材品种、产地、采集时间不同,加上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的现象、重金属和农药残留问题等等,影响药品有效成分含量和药性,导致质量不稳定;中药饮片的不同提取(煎煮)过程影响药性和有效成分含量,最终影响疗效。
上述种种,使中医药的传授、推广、宣传受到限制。
    三、几点建议
   (一)各级政府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发展中医药的重要意义
   从文化角度看,中医药是中国文化最好的载体,是最能体现中国软力量的载体,有助于中国文化在全世界的传播;从历史角度看,在西医未进入中国之前,中医药是长期支撑中华民族医药医疗的主要基础,它解除了无数病人的痛苦,挽救了无数濒危的病人。此外,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,仅用世界1%的医疗经费,为世界22%的人口提供了一定的医疗保障,其中中医药的作用显而易见;从医学角度看,中医倡导的“辨证论治”,具体情况具体处置,是WHO所推崇的21世纪最佳医疗模式--个体化治疗的先驱;从经济角度看,大多数农村都有土生土长的植物药材,取用方便,中医药能发挥降低医疗费用的作用。因此,中医药的发展,能低成本地保障大部分国民的健康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我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,将其放到重要议事日程,通过政策导向,引导和带动全市卫生机构,特别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,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,更好地满足农民、乡镇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。
   (二)落实相关政策,促进中医药在农村的应用
   《纲要》的发布,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。我市要认真落实支持中医改革和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,认真贯彻执行《纲要》和《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》等文件精神。要在政策上鼓励中医药优先参与“新农合”,允许各级中医院的门诊“参合”人员在“新农合”中报销,提高“新农合”中中医药的报销比率,降低中医药的起报水平;建立合理的健康、保健、医疗服务收费制度,如项目收费、病种收费、医保社保机构协商收费制度等,加大对中医药收费政策的倾斜力度,增加中医药医疗服务收费项目,以鼓励中医药在临床上的应用,在可能的范围内代替收费更为昂贵的西医药。
   要根据《纲要》精神,努力增加对中医药的经费投入,特别是在农村中医药服务体系方面的投入,改善用房条件、增加中医实际床位数、加强乡村中药房建设。经费使用中,要减少乃至杜绝浪费,科学确定中医在农村发展的规模和速度,不一味追求大规模、高档次;在设备购置上,尽可能引进、采用适宜技术,避免重复购置,造成浪费;要根据农村中医机构自身实力和发展前景,合理控制贷款规模,降低财务风险,避免资金链断裂而使医院(诊所)陷入经营危机。
   (三)完善中医药网络,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
   首先,完善管理网络,建议在市一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中医处,县级设立中医科,乡镇级配备专人,保证管理网络的畅通;其次,建设和完善以县级中医医院、乡镇卫生院中医科、村卫生室为主体的中医药服务网络;第三,确立预防、医疗、保健、康复、健康教育、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中医参与率和干预率。对县级中医医院,要进一步加强以急诊急救能力建设为重点的综合服务功能建设;第四,细分农村中医市场,筛选中医药服务的适宜对象、干预病种,有的放矢地开展服务;细化中医药服务的内容,如中药饮片、制剂、成药,针灸,推拿,火罐,刮痧,药膳等,扩大服务范围、提高服务能力;第五,利用名医效应,扩大中医药影响。宁波自古出名医,一些有名望的中医、一些有特色的专科专病服务,需求十分强烈,“一号难求”的现象时有出现。要在县、镇中医院建设中医“名院”、“名科”,加强中医药在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服务能力,增强示范和带动作用;第六,建立完善对中药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,保证中药的有效作用。
   (四)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,充实农村中医药队伍
首先,中医药人才的培养,要走正规化培养与师徒相授相结合的道路。通过正规学校的教学,使学生达到中医药教学相关标准的要求,在此基础上,通过师承面授的形式,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中医药人员的实际能力。
其次,积极开展中医职业技术教育,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,加强对农村中医药人才的培养。如通过邀请名老中医授课等形式,培养基层中医药人员。
    第三,积极鼓励中医药人员到农村服务。一方面增强农村中医药人才力量,满足农民就诊需要;另一方面向乡镇医生传授中医药知识,提高现有医疗队伍水平。在逐步充实农村中医药队伍的同时,加强对中医药行业的管理,对农村有一技之长的民间医生,要组织系统培训,经考核合格后可安排在乡村卫生院,以此坚决杜绝非法行医现象,净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,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。
   (五)加大科研资助力度,开展中医药应用基础的研究
   要积极弘扬中医药学科的开放与创新的精神,按照国家《中医药事业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》《纲要》的要求,开展中医药理论的研究。要加强中医药学术继承研究,重点研究宁波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。系统整理、研究中医药古籍文献,开展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验方筛选、评价、开发、保护和利用;要加强用中医药防治宁波地方性重大疾病及农村常见病、多发病的研究,开展中医临床研究方法学和相关技术标准研究;要主动消化吸收其他学科的成果,在条件允许的项目和药品中开展循证医学、药学的研究,促使传统科学与现代科学有机融合;要按省里要求,推广应用50项以上技术成熟、安全有效、经济适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;要大力开展中医药科普工作,促进中医科技成果在农村的应用,发挥中医药在农村突发公卫事件中的作用,进一步提高中医药适宜技术的覆盖率和使用率,提升基层农村中医药诊疗水平;除引导企业增加中医药研发投入外,还要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和国际合作资金,形成多元化的投入体系。
 
  (许幼峰副主委代表我会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全会上的发言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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